[600426资金流向]300043股吧 东方财富(300043股吧东方财富股吧)

1、“15星辉债”将于2016年11月25日付出2015年11月25日至2016年11月24日期间的利息6.30元(含税)/张。

2、“15星辉债”付息期的债务挂号日为2016年11月24日。凡在2016年11月24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出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6年11月24日卖出本期债券的出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星辉互动文娱(300043,股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25日发行的星辉互动文娱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出资者揭露发行公司债券(简称“15星辉债”、“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12261)将于2016年11月25日付出自2015年11月25日至2016年11月24日期间利息。依据“15星辉债”《2015年面向合格出资者揭露发行公司债券征集阐明书》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则,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状况

1、债券称号:星辉互动文娱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出资者揭露发行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5星辉债(因公司改变证券简称,自2016年8月29日,公司债证券简称由原“15互动债”改变为“15星辉债”);

3、债券代码:112261;

4、发行规划:人民币7.5亿元;

5、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每张发行面值人民币100元;

6、计息及还本付息办法:本期债券每年度付息一次,到期付出本金及最终一期利息;

7、每张派息额:本期债券每张派息额6.30元(含税);

8、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6.30%;

9、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6年11月25日;

10、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债券存续期第3年底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出资者回售选择权;

11、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30%;

12、债券起息日:2015年11月25日,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11月25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3、债券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11月25日;若出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11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这以后的第1个作业日;每次付息金钱不另计利息;

14、债券到期日:2020年11月25日,到期付出本金及最终一期利息。如出资者在第三年底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所回售部分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的利息将在出资者回售兑付日2018年11月25日随所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一同付出;

15、信誉评级状况:经东方金诚世界信誉评价有限公司鉴定,本期债券发行人的主体信誉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安稳,本期债券的信誉等级为AA。2016年6月20日东方金城世界信誉评价有限公司出具了本期债券盯梢评级陈述,本次盯梢主体信誉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安稳,本期债券的信誉等级为AA;

16、担保人及担保办法:本期债券无担保;

17、债券受保办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债券上市地:深圳证券买卖所;

19、挂号、保管、托付债券派息、兑付组织:我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债券付息计划

依照《星辉互动文娱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出资者揭露发行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15星辉债”票面利率为6.30%,本次每10张“15星辉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人民币63.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出资基金债券持有人获得的实践每10张派发利息为50.4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获得的实践每10张派发利息为56.70元。

三、债券付息权益挂号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本期债券付息权益挂号日:2016年11月24日。

2、本期债券除息日:2016年11月25日。

3、本期债券付息日:2016年11月25日。

四、债券付息目标

本次债券付息目标为:到2016年11月24日(该日期为债务挂号日)下午深圳证券买卖所收市后,在我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挂号在册的整体“15星辉债”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办法

1、公司将托付我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2、在本次付息日2个买卖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我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我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金钱后,经过资金结算体系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交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我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组织)。

3、本公司与我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则,如本公司未准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我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作业由本公司自行担任处理,相关施行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目标交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阐明

1、个人交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阐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则,本期债券个人(包含证券出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交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纳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作业的告诉》(国税函[2003]612号)规则,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一致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付出利息时担任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交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阐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施行法令、《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办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则,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者获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交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担任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交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阐明

关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交纳。

七、咨询联系办法

咨询组织:星辉互动文娱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银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6号富力盈凯广场49楼

邮编:510627

联系人:杨农、黄文胜

联系电话:020-28123517

传真:020-28123521

八、相关组织

1、主承销商、债券受保办理人:广发证券(000776,股吧)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银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吕绍昱、莫耕权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566

2、保管人:我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路2012号深圳证券买卖所广场22-28楼

邮编:518038

联系电话:0755-21899317

特此公告。

星辉互动文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发布于 2024-01-24 23: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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